新疆交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广告经营业务专项法律服务供应商合作公告

2025-11-10 16:23:17 superadmin 20

一、核心信息

采购单位:新疆交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高速公路广告经营业务专项法律服务供应商合作项目

合作方式:签订合作协议

二、项目背景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我司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不少于30米范围属广告经营权益范畴为维护高速公路经营权益、落实 颗粒归仓要求,拟长期引入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收回该范围内未归属的高立柱广告经营权。

三、核心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精通《公路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类似广告经营权收回或相关法律专项服务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

3.拟派服务团队至少含2名专业律师(需提供执业证及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团队成员更换需采购单位书面同意。

4.3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重大法律纠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 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二)权益收回方案要求

1.编制依据:以《公路法》《广告法》《民法典》及集团相关管理制度为核心,适配 随时参与、按业务归属推进模式。

2.核心内容:含现状核查与权属梳理、协商+争议解决的分层实施路径、单业务落地计划、风险应对预案。

3.提交要求: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加盖公章的《权益收回方案》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无效)。

(三)合作核心规则

1.合作模式不预设合作供应商数量,采购单位根据谈判评审结果,确定最终合作供应商。确定成交的合作供应商,需与采购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为避免权益收回业务交叉造成的纠纷,协议中明确 提起争议解决程序主体为业务归属核心,供应商仅针对自身发起争议解决程序的业务开展权益收回工作。

2.服务费:按收回历史权益金额20%(如有)+签订合同首年权益20%收取,实际回款后结算。

3.合作指标:需实现签订《广告经营权移交协议》并实际接管;历史未收回权益回款率不低于90%;无因自身服务瑕疵导致的败诉或行政追责。

4.协议期限长期有效,单个业务服务期限至权益收回完成后30个工作日止。

四、谈判与响应文件

1.谈判文件获取:无固定时限,可现场(广告运营事业部)或通过指定邮箱提交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无费用。

2.响应文件递交:无固定截止时限,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62号,需密封且包含《权益收回方案》(未提交方案视为无效)。

3.谈判安排:采购单位收到响应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同递交地点),供应商需派1-2名授权代表参与方案答辩。

五、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 262

联系人及电话:蒋帅 13179812321

电子邮箱:1541625109@qq.com



新疆交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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