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信息
采购单位:新疆交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高速公路广告经营业务专项法律服务供应商合作项目
合作方式:签订合作协议
二、项目背景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我司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不少于30米范围属广告经营权益范畴,为维护高速公路经营权益、落实 “颗粒归仓” 要求,拟长期引入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收回该范围内未归属的高立柱广告经营权。
三、核心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精通《公路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类似广告经营权收回或相关法律专项服务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
3.拟派服务团队至少含2名专业律师(需提供执业证及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团队成员更换需采购单位书面同意。
4.近3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重大法律纠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 “信用中国” 查询截图)。
(二)权益收回方案要求
1.编制依据:以《公路法》《广告法》《民法典》及集团相关管理制度为核心,适配 “随时参与、按业务归属推进” 模式。
2.核心内容:含现状核查与权属梳理、协商+争议解决的分层实施路径、单业务落地计划、风险应对预案。
3.提交要求: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加盖公章的《权益收回方案》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无效)。
(三)合作核心规则
1.合作模式:不预设合作供应商数量,采购单位根据谈判评审结果,确定最终合作供应商。确定成交的合作供应商,需与采购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为避免权益收回业务交叉造成的纠纷,协议中明确以 “提起争议解决程序主体”为业务归属核心,供应商仅针对自身发起争议解决程序的业务开展权益收回工作。
2.服务费:按“收回历史权益金额20%(如有)+签订合同首年权益20%”收取,实际回款后结算。
3.合作指标:需实现签订《广告经营权移交协议》并实际接管;历史未收回权益回款率不低于90%;无因自身服务瑕疵导致的败诉或行政追责。
4.协议期限:长期有效,单个业务服务期限至权益收回完成后30个工作日止。
四、谈判与响应文件
1.谈判文件获取:无固定时限,可现场(广告运营事业部)或通过指定邮箱提交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无费用。
2.响应文件递交:无固定截止时限,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62号,需密封且包含《权益收回方案》(未提交方案视为无效)。
3.谈判安排:采购单位收到响应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同递交地点),供应商需派1-2名授权代表参与方案答辩。
五、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 262 号
联系人及电话:蒋帅 13179812321
电子邮箱:1541625109@qq.com
新疆交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